搬家资讯

2023-03-06
来源:

一、坐地起价

搬家公司一般是按照一车几百元不等来收费,但部分搬家公司会在消费者询问价格时打出“低价牌”,到现场则以“楼层费”“拆装费”“超重费”“辛苦费”等各种理由要求加价。此外,“一车变两车”现象普遍。

个别搬家公司为收取“加车费”,有的会通过在箱体内设夹层以缩小车内面积,使得一车就能装下的东西需要两车或另加小车才能装下,有的则故意隐瞒车辆限行等规定,从而变相加价。

二、层层转包

一些搬家公司因人手不足等原因把业务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,而其他搬家公司会借此坐地起价,使消费者权益受损。


三、粗暴搬运

部分工作人员在搬家过程中将“搬东西”变成“扔东西”,家具和电器遭到损坏的现象十分常见,甚至有顺手牵羊的情况。


四、不签合同,不开发票

大部分消费者在接受搬家服务时,会通过电话口头约定搬家时间、价格等,并未签订正式合同,且搬家公司在收费后不开具发票或收据,导致消费者举证难、维权难。

  易路搬家,与您同行!深圳搬家,福田搬家,罗湖搬家。南山搬家82265811


阅读3
分享
下一篇:这是最后一篇
上一篇:这是第一篇